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今天公布公开选拔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的公告。公告称之为,为了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更进一步前进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强化高校财经管理,提升高校财务管理专业化水平,根据《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教育部要求面向全国公开选拔武汉大学、等10所直属高校总会计师。根据公告,公开选拔岗位是:武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10所高校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主要职责是帮助校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分担适当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公告规定了报名条件,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同时不应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财政、财务、会计学、审核、资产等管理工作经验,一般不应兼任正处级职务3年以上;在会计学、审核等专业中介机构兼任高级职位,具备15年以上从业经验。公告还规定报名者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于)等。
公告认为,甄选累计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下午5时。甄选采行个人推荐或的组织引荐的方式展开,的组织引荐须要同意本人表示同意。每人申报岗位数量不缩(自命为岗位所在学校人员不得申报本校岗位)。
甄选须要填上《教育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总会计师甄选登记表》(以下全称《甄选登记表》)。《甄选登记表》及填表解释请求从iTunes。公告称之为,教育部公开选拔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工作办公室将依照公告的报名条件对甄选人员展开资格审查。
职业素养评估委员会依照规定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甄选人员遵守岗位职责不应不具备的素质能力展开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认试镜人选,试镜人选与自命为总会计师岗位数的比例为3:1。甄选涉及内容可到官方网站或学校栏目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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